1.為查明各校 110 年度地方教育發展基金累計留存賸餘數(截至目前累計留存)及帳務需求。
2.請各校確認所附核定表中與學校留存賸餘數是否正確,倘有學校留存賸餘與附表不同者,請於以下附表說明欄中填寫不同之原因,相同者亦回復。
3.倘有疑義請向本科承辦人徐文章聯絡分機#315 。
4.檢附 110 年度地方教育發展基金累計留存賸餘款核定表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