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 112 年 3 月 23 日臺教師(三)字第 1122600652 號函辦理。
二、公務填報(國小第 6851 號、高國中第 6852 號)填報方式,請務必詳見附件。
三、不論是否有薦送,線上公務填報都要上網填。有薦送的學校才要交校長核章的紙本薦送表到教育處學管科。
四、公文附件檔案開啟,請用國家發展委員會 ODF 文件應用工具, 網址 https://www.ndc.gov.tw/cp.aspx? n=32A75A78342B669D
五、報名資格,請詳見公文說明二、說明三。
六、 112 年 3 月 9 日(星期四)仍未填報學校,請於 112 年 3 月 10 日(星期五)務必完成公務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