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府 112 年 2 月 22 日府教課字第 1120032025 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本府已於112年1月11日依據國教署112年1月10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10183253A 號函函知各校,惟112學年度起國民小學階段原住民族語直播共學由國教署接續辦理,爰針對新增國民小學課程階段原住民語別部分,予以增修。
三、為因應「國家語言發展法」之實施,111學年度起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本土語文課程列為部定課程;國教署依據前述相關實施規定,為備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本土語文教學師資、確保學生選習本土語課程之權益,為不易聘得相關語言別師資之學校,透由直播共學模式兼顧學生學習需求。
四、承上,學校倘欲申請辦理112學年度直播共學計畫,請依下述重點辦理:
(一)參與對象: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含進修部)以下並以符合稀少語別、偏遠地區學校、非山非市學校、學生選習非該區語言特性之語別課程且需求數較少、學校規模較小等相關要件之學校優先。
(二)計畫期程:112 年 8 月 1 日至 113 年 7 月 31日。
(三)辦理方式:由本計畫聘請具本土語文專長及科技運用能力之教學人員以「直播共學模式」進行部定課程之本土語文並授課,針對參與學校之學生以跨校或跨班形式進行線上同步教學,所需授課師資及不足之設備由本計畫提供。
(四)申請作業:採線上申請方式辦理(本土語文直播共學計畫網站:https://livestudy.tw/),申請步驟及期程請參閱計畫。
(五) 另為使計畫順利推行,有關參與學校及協同人員之義務,請詳閱計畫及附件─工作事項檢核表,俾維護學生學習權益及尊重授課教師。
(六) 請貴校申辦旨揭計畫時,計畫內容倘涉及以下相關問題:
1、國中小階段本土語文(不含原住民語文)相關人員經費事宜,請洽國教署國中小組(電話:02-77367721)。
2、高中階段本土語文課程及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原住民語文課程事宜,請洽國教署原特組( 電話:04-37061547)。
(七) 另有關計畫申請期程、課程實施及軟硬體設置等相關詢問事項,請洽臺北市立大學本土語文直播共學計畫團隊陳小姐(電話:02-85219417、02-85218153 ;電子信箱:livestudy112@gmail.com、ipstudy112@gmail.com)。
五、請各學校務必及早盤點學生選習本土語文情形及早規劃如師資不足應申請直播共學計畫,以符課綱法令規定。
六、檢附原來函與直播共學修正後計畫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