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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本縣112學年度國民小學本土語文師資整備案,請貴校每月確實辦理階段性填報作業,並於112年7月14日前完成本土語師資整備作業,詳如說明,請查照。

一、依據國民中小學開設本土語文課程應注意事項之規定,國民小學一年級至六年級及國民中學一年級與二年級學生,應依課綱規定,自閩南語文、閩東語文、客語文或原住民族語文,選擇任一語別修習。學校辦理調查時,應設計意願調查表提供學生填寫,並經家長簽章同意後繳回。
二、依據教育部國教署「國民中小學教學正常化實施要點」及本縣「花蓮縣加強輔導中小學教學正常化實施要點」訪視重點辦理。
三、請各校務必於112714日前完成本土語師資整備到位。
四、請依據每月填報期限前完成階段性填報,本府依照每月填報進度招開列管會議,會議期程另函通知:
()第一次填報期限:112322()
()第二次填報期限:112419()
()第三次填報期限:112517()
()第四次填報期限:11267()
()第五次填報期限:112621()
()第六次填報期限:112712()

公務填報序號

【6862】112 學年度本土語文課程師資盤整表-閩東語(國小) 

【6861】112 學年度本土語文課程師資盤整表-閩南語(國小)

【6860】112 學年度本土語文課程師資盤整表-手語(國小)(僅需要填報一~二年級選修人數)

備註: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規劃及實施臺灣手語課程應注意事項」第二條第一項,各教育階段學校規劃及實施部定課程日期,自一百十一學年度,由國民小學、國民中學、高級中等學校一年級起逐年實施。

【6859】112 學年度本土語文課程師資盤整表-原住民語(國小)

【6855】112 學年度本土語文課程師資盤整表-客語(國小)

主辦單位: 課程教學科
承辦單位: 課程教學科
發布者: 魯木·伊木伊
連絡電話: 03-8462860#580
傳真號碼: 8572660
公告時間: 2023-03-06 10:19:00
最後修改: 2023-03-08 16:15:46
點閱數: 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