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旨案契約書及再生能源發電設備設置管理辦法辦理。
二、旨案承攬公司近期將進行台電併聯審查及申請再生能源發電設備同意備案,因送件所需相關證明文件,爰承攬公司預計 112 年 3 月 27 日(一)及 112 年 3 月 28 日(二)至學校(名單如下)說明審查作業細節並親送各項同意書,請學校協助同意書用印並繳回承攬公司,俾後續審查作業順遂。
三、各項同意書(共 6 式)如下,務請各校協助用印同意書:
(一)內線併接同意書
(二)外線併接同意書
(三)新設配電場址使用同意書
(四)土地建物使用同意書
(五)土地建物所有權人同意書
(六)承裝業委託書
四、需用印同意書學校名單如下:
三民國中、佳民國小、忠孝國小、東里國小、瑞美國小、鳳仁國小、港口國小、靜浦國小、松浦國小、春日國小、康樂國小、中正國小、新城國中、鶴岡國中、壽豐國中、萬榮國中(計 16 校)
五、檢附承攬公司行程表及各項同意書(詳如雲端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