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 112 年花蓮縣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教保員及助理教保員申請遷調他園(校)服務作業委員會議決議辦理。
二、檢附教保員縣內遷調服務作業注意事項、日程表、積分審查參考原則、申請表(A3 列印)、委託書、分發缺額一覽表及委託學校一覽表等相關資料。
三、本服務作業說明會於 112 年 3 月 29 日(星期三)上午 10 時,於本府教育處第一會議室辦理,有委託之學校教保員或人事承辦人請踴躍出席參加。
四、縣內遷調服務作業採現場積分審查報名,並請有參加之教保員於 112 年 4 月 13 日(星期四)下午 13:30 至 16:30 備妥申請表及相關積分審查文件(無法至現場者報名者請下載委託書填寫),至本府教育處第二會議室進行現場積分審查,未經本府現場積分審查者視同不參加本次縣內遷調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