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蓮縣政府教育處 RSS訂閱
日期從
關鍵字
99101

有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教保服務機構導師職務加給差額及教保費要點」修正條文發布令(如附件),請查照。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2 年 3 月 28 日臺教國署幼字第 1120033991B 號函辦理。

主辦單位: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承辦單位: 特殊及幼兒教育科
發布者: 陳相如
連絡電話: 03-8462860#267
傳真號碼: 03-8462780
公告時間: 2023-03-28 14:11:00
最後修改: 2023-03-28 14:44:26
點閱數: 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