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公告
有關本府112年4月21日府教設字第1120068703號函「基金用途預計超支預算數額表」金額,請參照處務公告98470號辧理。
一、請學校依本府 112 年 4 月 21 日府教設字第 1120068703 號函,於 112 年 5 月 5 日前檢附「基金用途預計超支預算數額表」(正本)1 份函報本府彙辦。
二、依據「112年度附屬單位預算執行手冊」之表3格式3之2及表5,「基金用途預計超支預算數額表」及「補辦預算數額表」為千元表達,請以無條件進位至千元辦理。
三、本案各校至會計資訊系統申請「併決算申請作業」時,請無條件進位至千元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