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府 112 年 6 月 27 日府教課字第 1120126813 號函辦理。
二、本案計畫會計子目代號: CG1132 (沿用第 1 期)。
三、請學校依附件「111 學年度國中本土語文(閩南語、閩東語、客語及原住民族語)及臺灣手語開課經費【第 2 期】核撥一覽表」金額先行掣據,以利本府撥付。
四、本案刻正(同步)辧理動支撥付中,奉核准後再發函各校。
五、檢附經費核撥一覽表如附件(截至 6 月 26 日為止,尚有 6 所國中尚未繳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