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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重要 公告 有關113年度公立幼兒園辦理延長照顧服務9月至2月經費撥附相關事項,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一、請各園所務必於每月至幼生系統-公幼延長照顧專區-每月收入成本區填報,以利期末清冊產出及結報。

二、請各園所瑱報 113 年 9 月至 114 年 2 月各月份應補助經費 請點  請於 113 年 12 月 9 日前填報完畢。

          1.12 月、 1 月、 2 月請先預估

        2.1 月份包含寒假餐點費用(如有辦理寒假延長照顧者)

主辦單位: 特殊及幼兒教育科
承辦單位: 特殊及幼兒教育科
發布者: 羅盛宣
連絡電話: 03-8462860#260
傳真號碼: 03-8462780
公告時間: 2024-12-04 15:59:00
最後修改: 2024-12-04 16:2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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