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系列研習日期於 9 月 20 日、 11 月 29 日,共辦理 6 場研習,各場次對象不一,請參酌研習標題及計畫附件。
2.114 學年度教甄特教新進教師,請務必報名參加,若已具校級鑑定評估人員資格者,請將證書或研習時數寄至中心信箱 hlcsped@gmail.com ,鼓勵參加。
3.已於 113 學年度完成相同主題之培訓教師,無需參加,請自行查核,如需確認請洽身心障礙教育資源中心。
4.學前無校級鑑定評估人員資格者,請報名學前基礎系列研習。
5.本系列研習已於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開放報名,請轉知相關教師務必上網報名。
6.課程內容及講師名單,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