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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重要 轉知 為辦理全國幼兒園幼生管理系統(以下簡稱幼生系統)—公幼延長照顧服務專區(以下簡稱本專區)功能調整,請本縣公立幼兒園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 依據國教署 115 年 1 月 23 日臺教國署幼字第 1155600140 號函辦理。
- 為利公立幼兒園完整填報延長照顧服務資訊,國教署刻正調整本專區相關欄位,於 115 年 1 月 26 日(星期一)暫時關閉本專區「每月收入及成本填報」登載功能,惟仍可正常檢視已登載之資料,後續請公立幼兒園配合事項如下:
- (一)請公立幼兒園自即日起暫停填報本專區資料。
- (二)114 年 9 月至 115 年 2 月延長照顧服務資料,請公立幼兒園以案附「幼兒園每月成本及收入填報表(9 月至 12 月平日版)」、「幼兒園每月成本及收入填報表(1 月至 2 月寒期版)」進行紀錄,並妥為留存。
- (三)俟系統調整完竣後,國教署另案通知本專區登載功能開放日期,屆時請依據前揭(二)填報表之資料回填至本專區。
- 另配合勞動部公告 115 年 1 月 1 日起實施之每小時最低工資,特教助理人員時薪已調至每小時 196 元,爰各園自 115 年 1 月起得以前開金額計算並支給。
- 檢附「幼兒園每月成本及收入填報表(9 月至 12 月平日版)」、「幼兒園每月成本及收入填報表(1 月至 2 月寒期版)」供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