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 114 年 8 月 22 日臺教資(六)字第 1142702623 號函辦理。
二、環境教育法施行後,各教育行政主管機關及各級學校積極落實環境教育工作,奠立學生環境知識、態度與技能等基本素養,為獎勵並表揚投入環境教育推動傑出人員,爰辦理旨揭表揚計畫。
三、計畫內容重點摘要如下:
(一)參加組別及條件:教育行政機關組(含環境教育輔導小組(團)成員)、大專院校組、中學組(含高中、職及國中)、國小組(含附設幼兒園)等 4 組,報名參選人應具體從事環境教育工作推動,其中國小組及中學組須取得環境教育人員認證資格,並分為行政類及教學類認證人員。另新增榮譽貢獻獎,表揚長期協助教育部及環境教育輔導小組(團)之環境教育人員。
(二)自 114 年 10 月 1 日(三)至 114 年 10 月 31 日(五)止,請於收件期限內,將申請資料上傳至線上表單,表單網址: https://reurl.cc/jQKogD 。
四、詳細計畫內容請至教育部「綠色學校夥伴網路平臺」最新消息( https://www.greenschool.moe.edu.tw/ )下載。倘有疑問,請洽本案聯絡人育成環保有限公司翁先生 02-6630-9988#113 或王小姐 02-2388-0518#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