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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轉知「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設備基準」家政群設備基準,業經教育部於111年8月10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1110092023B號令修正發布,檢送發布令影本(含附件)1份,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 111 年 8 月 10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110092023B 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行政院公報資訊網(
https://gazette.nat.gov.tw/)下載。
主辦單位: 花蓮縣政府教育處設施科>
連絡電話: 03-8462860#312
傳真號碼: 03-8462782
公告時間: 2022-09-02 14:48:00
最後修改: 2022-09-02 14: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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