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文深耕】有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本縣辦理103年度國民中小學推動藝術與人文教學深耕實施計畫第2期款已撥入縣庫,請各申請及委辦學校於103年9月19日(星期五)以前掣據到府憑撥,請 查照。
一、依據花蓮縣 103 年 9 月 12 日府教輔字第 1030171746 號函辦理。
二、本次撥付本計畫第 2 期款(總經費 40%),各校撥款金額詳如附件經費核撥表,會計子目代號: CC3031 。
三、本案請於 103 年 12 月 31 日前執行完竣,並於 104 年 1 月 10 日前併第 1 期款檢附經費結報表一式 2 份送本府核銷(原始憑證留校備查),如有結餘款請以支票併結報表繳回。
四、請學校於 104 年 1 月 10 日以前將 103 年度執行成果上傳至本縣藝術與人文教學深耕計畫網站(網址:
http://teacher.hlc.edu.tw/iindex.asp?id=228 ),並上傳 103 年度成果至「藝拍即合」網站(網址:
http://1872.arte.gov.tw/index )。
五、檢附 103 年度國民中小學推動藝術與人文教學深耕實施計畫申請學校成果報告格式(學校運作計畫申請學校)及成果評估分析表(縣市推動計畫承辦學校)各 1 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