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賽公告】檢送本縣「103年原住民族語演說競賽」實施計畫(教師組及社會組),請 查照。
一、依據中華民國 103 年全國語文競賽實施要點辦理。
二、競賽組別及對象:
(一)教師組(包括公私立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之編制內專任合格有給職教師)。各校附設進修學校與日間部,屬同一學校,每校每一項目限報名 1 位教師。
(二)社會組(除前列所具之身分外,各界人士均可參加),惟應限於戶籍所在地(至 103 年 11 月 1 日前,須設籍 6 個月以上)或服務機關所在地(需由服務機關或單位出具證明)擇一報名。代課、代理及實習教師,限報名參加社會組。
三、推薦方式:
(一) 103 年 9 月 20 日起至 10 月 9 日止,向「花蓮縣政府教育處國民教育輔導團」報名。(地址:花蓮市達固湖灣大路 1 號,電話: 8462860 轉 526 ,本土語言指導員 吳伯元)。
(二)各單位推薦競賽員請填寫「花蓮縣 103 年全國語文競賽—原住民族語演說競賽推薦表」紙本並加蓋關防。
(三)推薦表、相關證明文件及演說稿大綱,請於上開規定期限內(以郵戳為憑)寄達,逾期不予受理。
四、旨揭競賽其餘規定,請參閱附件內容。
五、惠請貴校轉知教學支援工作人員本公告,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