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 114 年度教育部推展家庭教育實施計畫辦理。
二、為增加本縣偏遠鄉鎮家庭教育資源,透過本縣相關家庭教育機構或所屬學校申請親職教育經費,促進偏鄉地區家長能有效增進親職教養知能。
三、各校可透過本中心規劃之主題、內容或家庭教育人才資料庫等,運用申請表來函申請,補助項目僅以講師費、材料費、膳費、交通費、場地使用費、補充保費、雜支等為限,其餘經費請自籌,為撙節用度,每單位限申請一次,每次最高 2 萬元整。
四、檢附「孩子權益知多少?親職教養巡迴講座計畫書、申請單」、「花蓮縣家庭教育人才資料庫」、「成果表」、「結報表」各 1 份。
受文者正本:花蓮縣家庭教育中心
"請勿"函發花蓮縣政府,謝謝各位老師
如有興趣都歡迎洽電詢問呦~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