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寮國小_113學年第2次代理教保員(1次公告分10次招考)甄選簡章
一、報名資格:請詳閱簡章
(一)【A】具幼兒(稚)園合格教師證書且證書尚在有效期間者。
【A】具教保員資格者。(註 1)
(二)【B】具助理教保員資格者。(註 2)
(三)【C】(依教保服務人員條例施行細則第 8 條規定)
前 2 款人員難覓時,得於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後,以具大學以上畢業,且於任職前 2 年內,或任職後 3 個月內,接受基本救命術 8 小時以上、安全教育及幼兒輔導管教相關課程各 3 小時以上者代理。
(四)【D】(依教保服務人員條例施行細則第 8 條第 2 項規定)
離島、偏遠或原住民族地區之教保服務機構,及依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認定之偏遠地區學校附設幼兒園,進用符合同條第 1 項規定資格之代理人員仍有困難者,得於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後,以具專科以上學校畢業,且於任職前二年內或任職後三個月內,接受基本救命術八小時以上、安全教育及幼兒輔導管教相關課程各三小時以上者代理。
二、報名時間:(分 10次招考)
(一)113年9月10日(星期二)上午8時至10時。【A】
(二)113年9月12日(星期四)上午8時至10時。【A、B】
(三)113年9月16日(星期一)上午8時至10時。【A、B、C】
(四)113年9月18日(星期三)上午8時至10時。【A、B、C、D】
(五)113年9月20日(星期五)上午8時至10時。【A、B、C、D】
(六)113年9月24日(星期二)上午8時至10時。【A、B、C、D】
(七)113年9月26日(星期四)上午8時至10時。【A、B、C、D】
(八)113年9月30日(星期一)上午8時至10時。【A、B、C、D】
(九)113年10月2日(星期三)上午8時至10時。【A、B、C、D】
(十)113年10月4日(星期五)上午8時至10時。【A、B、C、D】
錄取名額累計已達公告缺額數時,後次序尚未辦理之招考不再受理報名。
三、報名地點:本校人事室(地址:花蓮縣玉里鎮觀音里高寮 92 號,電話:03-8851078轉 122。)
四、本次甄試錄取人員進用期間、待遇:自實際報到日起至民國 114 年 1 月 31 日止,並自實際到職日起依據「公立幼兒園契約進用人員之進用考核及待遇辦法」等相關法規支薪。契約期滿或因幼生收托人數下降致代理原因消滅即無條件解除代理,不得提出任何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