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
有關調查花蓮各校於102學年度第2學期各直轄市政府教育局及各縣(市)政府代收代辦費收費情形,請各校盡快於2月14日(星期五)前填報回覆,以利彙整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3 年 1 月 22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030006230 號函辦理。
二、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需調查花蓮 102 學年度第 2 學期代收代辦費收費情形,請各校依
附件檔格式盡快於 2 月 14 日(星期五)下午 17 時整前寄至( smoyao@nt.hl.gov.tw )
收件辦理。(該調查僅針對『 學生寄宿費』做調查)
三、學校(無)學生寄宿費者,亦請回信告知,註記(無資料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