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辦理102學年度第2學期國民中小學學生無力繳交代收代辦費,請各校盡快於今日3月3日(星期一)中午前至教育處線上填報系統完成填報。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臺教國署國字第 1030027149 號函辦理。
二、除家長會費外,本府已全面補助所屬國民中小學學生代收代辦費,爰請貴校填報「家長會費」即可,「教科書籍費」及「學生團體保險費」請毋填報。
三、為避免教育資源浪費,凡獲其他單位或私人補助之學生,不得重複請領。另教育儲蓄戶尚有賸餘款未執行之學校,請優先使用此款項。
四、填報注意事項:
(一)請於本( 103 )年 3 月 3 日(星期一)中午前至
本府教育處線上填報系統( ID : 2586 )完成填
報。
(二)無論是否申請補助,皆須上網填報。不申請補助
之學校僅需填報「縣市彙整表」;需申請補助之
學校需填報「縣市彙整表」及「各校彙整表」,
填報兩個表格時請注意申請人數及金額一致性。
(三)「學校及縣市政府已協助部分」之欄位,倘有接
受其他單位或私人補助經費者,請於備註欄填寫
單位。
(四)請各校上網填報時,確實依表格欄位詳實填寫並
加以審核,以避免彙整資料時造成誤植,影響後
續撥款事宜,申請補助之學生相關證明文件請留
校備查;承辦人員請詳實填具姓名、聯絡電話
(含分機),俾利更新各校聯絡資料。
六、尚未填報之學校名稱:
平和國中,萬榮國中,縣立體中,豐裡國小,志學國小,鳳林國小,鳳信國小,春日國小,富里國小,富世國小,紅葉國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