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急公告★教育部補助本縣102學年度第2學期國民中小學學生無力繳交代收代辦費補助款,尚未送經費結報表學校,請盡速送達教育處國教科承辦人-鄭丞堯小姐,以利核銷作業。
一、依據教育部 103 年 4 月 21 日臺教授國字第 1030037661O 號函辦理。
二、請各校於 103 年 6 月 27 日(星期五)中午 12 時前逕寄(送)經費結報表 1 式 2 份至教育處辦理核結。
三、檢附「經費結報表」填報格式,請依此表格儘速完成填報後逕寄國教科辦理核結。
四、因部分學校延遲繳交收款收據,致延誤撥款流程辦理,往後請各校務必於期限內繳交資料,以利儘速核銷作業辦理時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