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注意緊急公告》為辦理103學年度第1學期國民中小學學生無力繳交代收代辦費,請以下7所學校儘速於9月23日(星期二)上午12時前至教育處校務系統完成填報。《如果未填報或未修正,將會持續公告學校名稱及承辦人員姓名》
尚未填報學校為:
鑄強小學、志學小學、萬榮中學、港口小學、源城小學、玉東中學、古風小學
請以上 7 所學校儘快上網填報,不要延誤他校的填報時效,請儘快!!
※請各校務必依附件檔案格式填報所需資料後再上傳,有 2 種表格需要做填報,
縣市彙整表一律都要填,如果縣市填報表有填入要申請 100 元的資料,才需要填報各校彙整表,如果沒有要申請 100 元的學校,僅需要填報縣市彙整表就好
1.縣(市)補助無力繳交代收代辦費學生基本資料調查表(縣市填表)
2.縣(市)補助無力繳交代收代辦費學生基本資料調查表(國中或國小填表)
請各校注意配合,請勿填錯造成他校填報時效延誤
已填報的學校請再次檢查填報,沒有要填的空格請掛 0 填報,請注意申請的金額要與學校填報表為相同,申請家長費 100 元有多少?'申請'教育部國教署補助金額'就要有多少, 1 名學生代表 100 元,請以此類推,就算不申請也要填報'縣市填報表',
《如果未修正,今天將會公告學校名稱及承辦人員姓名》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臺教國署國字第 1030094378 號函辦理。
二、填報注意事項:
(一)請於本( 103 )年 9 月 23 日(星期二)中午 12 時前至本府教育處校務填報系統完成填報。
(二)無論是否申請補助,皆須上網填報。
不申請補助之學校僅需填報「縣市彙整表」;
需申請補助之學校需填報「縣市彙整表」及「各校彙整表」,
填報兩個表格時請注意申請人數及金額一致性。
(三)「學校及縣市政府已協助部分」之欄位,倘有接受其他單位或私人補助經費者,請於備註欄填寫單位。
(四)請各校上網填報時,確實依表格欄位詳實填寫並加以審核,以避免彙整資料時造成誤植,影響後 續撥款事宜,申請補助之學生相關證明文件請留校備查;承辦人員請詳實填具姓名、聯絡電話 (含分機),俾利更新各校聯絡資料。
請以上學校儘快修正填報,不要再耽誤其他學校的填報時效了,煩請全力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