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階人才培育】檢送教育部國教署「107年度國民教育輔導團三階課程與教學輔導人才培育及認證課程--初階班」薦派名冊,請所屬學校核予公(差)假出席,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07 年 6 月 12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070063637 號函辦理。
二、研習期程表、薦派名冊如附件。
三、請核予薦派人員公(差)假登記,所需差旅費及代課費由教育部國教署補助本縣 107 學年度精進計畫輔導團專款項下支應,並請於研習結束後 2 週內檢附本府處務公告影本(含錄取名單)、研習期程表、出差報告表及收款收據各 1 份,報本府核撥(免備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