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蓮縣政府教育處 RSS訂閱
日期從
關鍵字
39223

*公私立國中請注意*範例解說101年3月29日府教輔字第1010056898C號函

1.依據 101 年 3 月 28 日花蓮縣免試升學輔導委員會 100 學年度第 3 次會議決議辦理
2.特殊身分學生參與免試入學,應依各類特殊學生升學優待辦法規定給予優待。特殊學生先依原始成績與一般生進行比序(或抽籤),原始成績未達錄取(薦送)標準,但加分後達錄取標準(薦送資格)者,可參加外加名額比序。
3.請於公佈薦送名單時加註「實際錄取名單以免試入學委員會公告名單為主」。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督學室
發布者: 洪以書
連絡電話: 03-8462860#211
傳真號碼: 03-8462771
公告時間: 2012-03-29 16:00:00
最後修改: 2012-03-30 14:42:00
點閱數: 5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