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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10

【經費申請】請各校準時於期限內提送102年度精進教學各項計畫,詳如說明,請 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 102 年 12 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中小教學品質計畫辦理。
二、為辦理縣內初審,請各校計畫報送及上傳電子檔期限如下:
1.學校申請部分:學校本位、教師社群及策略聯盟請於 101 年 10 月 19 日(五)前寄送計畫
核章紙本檔一式 7 份,並將電子檔上傳至本府精進教學計畫網站。
2.各領域輔導團部分:101 年 10 月 18 日(四)前將計畫電子檔上傳至本府精進教學計畫網
站。
三、相關申辦訊息請參閱處務公告第 18088 號
四、檢附經費編列參考表一份
主辦單位: 本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督學室
發布者: 林香君
連絡電話: 03-8462860#212
傳真號碼: 03-8462771
公告時間: 2012-10-14 16:00:00
最後修改: 2012-10-15 17:25:00
點閱數: 5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