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內容區域
126582
極重要 公告 有關兼任輔導教師減授課鐘點費配合行政院調整支給基準,填報增加經費需求調查表補充說明,請查照。
前以中華民國 115 年 4 月 10 日府教學字第 1150068265 號函請各校填報在案,諒達,補充說明如下:
一、本案分三階段填報: 114 年 9–12 月、 115 年 1–7 月、 115 年 8–12 月。
二、目前仍依每節 336 元支給;調整至新標準(國小 405 元/國中 455 元)之差額,請填報調查表。
三、如學校既有計畫經費足以支應 114 年 9 月至 115 年 12 月期間,得逕依新標準支給,免填差額表,並由校內經費勻支。
四、如仍有不足,請就差額填報;並請審酌預算執行情形覈實辦理。
常見 QA:
Q1:現在要直接改用 405 元嗎?
A:不用,目前仍維持 336 元支給。
Q2:差額要怎麼填?
A:請將「新舊標準差額(如 69 元)」依實際節數填入調查表。(調查表有設定公式,若無法顯示公式,附件檔有註解說明。)
Q3:三個期間要一起填嗎?
A:分次填報,依本府通知時程逐次填列。
Q4:差額是學校自己處理嗎?
A:不是,係由本府統籌計算並辦理經費籌措與勻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