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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請國中小各校於115年8月31日前至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國民中小學學生資源網「Q7.畢/修業學生管理」匯入畢修業生名單,詳如說明,謝謝配合。
一、本府 115 年 7 月 29 日府教學字第 1150146713 號函(諒達)。
二、有關 114 學年度六年級及九年級學生領取畢業證書情形 1 案,教育部國教署自 114 學年度起將採「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國民中小學學生資源網」平臺(以下簡稱該平臺)產製之報表作為調查方式,該平臺提供匯入歷年畢/修業學生名單,合先敘明。
三、請貴校依該平臺提供之 Excel 檔案格式彙整 114 學年度畢/修業學生名單後,於 115 年 8 月 31 日前透過「Q7.畢/修業學生管理」完成匯入。
四、畢修業生名單匯入檔請學校自行至該平臺下載(https://9std-mgt.k12ea.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