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花蓮縣政府教育處 RSS訂閱
日期從
關鍵字
109212

公告 有關「夏日樂學計畫到校諮詢學校申請表」及「夏日樂學計畫因應颱風等天然災害通報注意事項」,詳如說明。

一、請學校留意本課程至少 2 週。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3 年 6 月 3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35501804 號函暨 113 年 6 月 25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35502105 號函辦理。
二、為提供貴校辦理夏日樂學計畫有疑義時可得到專業諮詢,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規劃由專業團隊到校協助提供建議。倘貴校在辦理過程中需邀請專家學者到校諮詢提供建議者,請填報「夏日樂學計畫到校諮詢學校申請表」並於到校輔導2 週前以電子郵件向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提出申請( gladsummer2016@gmail.com )。
三、另夏日樂學計畫執行時程正值颱風季節,請貴校依「夏日樂學計畫因應颱風等天然災害通報注意事項」辦理颱風相關因應及通報措施。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教師教育研究中心林小姐、蕭小姐。( 04-22183663 、 04-22188186 )
四、為增加課程之多元性,提高學生學習之樂趣與成效,本計畫師資除可校際交流安排,亦可聘請具專長之學者專家、外籍英語教學人員、大專志工、相關專長人員、耆老、傳統技藝指導者等專才人士進行教學;為鼓勵大專院校學生善盡社會責任實踐,讓更多人才和資源進入校園,請貴校於本年度及未來辦理夏日樂學計畫視需求與鄰近大專院校學生洽談合作事宜,以增加活動之多元性。

四、為縮短撥款期程,本案依「花蓮縣地方教育發展基金經費執行流程簡化方案」規定辦理,貴校免附領據報府辦理請款,由本府依學校申請撥款資料彙整表逕撥付經費至貴校,並請貴校會辦校內出納及會計等相關人員知悉。

四、提醒「各級學校 113 年暑假期間學生活動安全注意事項」預防工作如下:交通安全、活動安全、校園及人身安全、校園傳染疾病及師生健康等,當學生發生緊急重大事件時,請確依教育部「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規定實施通報作業。

主辦單位: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發布者: 呂亦鎔
連絡電話: 03-8462860
公告時間: 2024-06-04 10:59:00
最後修改: 2024-08-02 15:56:34
點閱數: 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