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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轉知
轉知教育部「114年表揚推展本土語言傑出貢獻獎」徵件期間自113年9月1日起至同年10月31日止,請貴校協助公告訊息並轉知所屬推薦參加,請查照。
一、 |
依據教育部 113 年 8 月 22 日臺教社(四)自第 1132402531 號函暨教育部 110 年 4 月 20 日臺教社(四)字第 1100039168B 號令修正發布之「教育部表揚推展本土語言傑出貢獻團體及個人實施要點」辦理。 |
(一) |
團體獎:機關(構)、公私立幼兒園、學校、學校認可之學生社團(團隊)、依法立案之團體及法人組織。 |
(二) |
終身奉獻獎及個人獎:學校教職員工生及實際從事本土語言推展之個人。 |
三、 |
凡有下列事蹟者,均得由推薦單位予以推薦表揚: |
(一) |
長期致力本土語言之推動工作,足為社會典範之個人。 |
(二) |
從事本土語言之創作、展演、傳播或推廣,足以振奮人心。 |
(三) |
從事本土語言復育、調查、研究或出版,具相當成效。 |
(四) |
捐資成立或充實有關本土語言之圖書館、博物館或其他文教設施,影響深遠。 |
(五) |
捐贈、捐助及成立推展本土語言著有績效之團體,貢獻卓著。 |
五、 |
旨案委託傳動數位設計印刷有限公司辦理,相關問題請電洽服務窗口吳冠廷先生,聯絡電話: 02-87875555 分機 607 ,推薦資料請郵寄: 110403 臺北市信義區東興路 61 號 9 樓。 |
主辦單位: 教學課程科>
連絡電話: 03-8462860*580
公告時間: 2024-09-02 09:05:00
最後修改: 2024-09-02 09:2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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