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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重要 提醒 【延後收件提醒】請踴躍投件申請「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稱國教署)補助各直轄市、縣 (市)政府辦理114年度國民中小學閱讀推動實施計畫」案, 請欲申請學校於113年10月8日(星期二)前填妥申請文件送府 憑辦,請查照。

一、依據國教署 113 年 8 月 13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30090984 號函及本府 113 年 8 月 16 日府教課字第 1130160016 號辦理。
二、旨案補助本縣公立國民中小學辦理推動班級讀書會、閱讀與寫作營隊等活動,每校最高補助新臺幣 2 萬元整。國教署 114 年度核定補助本縣國中小可送件校數額度:國小 36 校,國中 7 校,請學校踴躍提出申請。
三、為提升國民中小學學生閱讀素養,鼓勵各校辦理閱讀推廣活動,活動規劃應以閱讀推動為原則,不得為考試取向,亦不得以購書為主要目的。且招募參加營隊等相關活動之學生,宜以中低收入者或需要閱讀寫作補救者為優先。
四、撰寫計畫時請依下列要項編寫:
(一)閱讀活動屬性(如班級讀書會、閱讀與寫作營隊等),並詳列師資、課程表及實施對象;經費編列原則請詳閱附件。
(二)計畫中應提出前次計畫之量化及質化成效,並就本次計畫預計辦理之活動說明其規劃時間、對象及內容,以及預期之量化及質化成效。
(三)建議各校於計畫中加入 e-PIRLS(數位閱讀素養)及多文本閱讀之資訊。
五、請有意願申請之學校使用新式表格並依實際需求提報計畫(含經費申請表)及送件檢核表,於 113 年 10 月 8 日(星期二)前,核章紙本 1 份寄送至教育處課程科,核章掃描檔 e-mail 至 tara5365@hlc.edu.tw 辦理縣內初審。
六、本案計畫通過之學校需參加 114 年度推動閱讀績優學校徵選活動,並繳交 114 年度校內推動閱讀之成果,請提早準備。
七、檢附 114 年度閱讀推動計畫申請書、學校計畫審查送件檢核表、閱推計畫注意事項及經費編列原則等相關資料供參。

 

主辦單位: 課程教學科
承辦單位: 課程教學科
發布者: 林楚芸
連絡電話: 8462860-565
公告時間: 2024-09-27 10:31:00
最後修改: 2024-10-04 08:29:17
點閱數: 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