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 112 年 4 月 10 日臺教學(三)字第 1122801470 號函辦理。
二、本指引係供教育部、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學校新建、整建廁所及宿舍,檢視其空間符合性別友善原則之參考。
三、旨揭指引亦公告於本部性別平等教育全球資訊網https://www.gender.edu.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