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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 催繳 【請尚未繳交家庭教育自評表之學校盡快繳交,已逾期囉~】檢送「本縣辦理112年度所屬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家庭教育評鑑紀錄表(下稱自評表)」一份,有關第一階段(自我評鑑)之辦理事項,詳如說明,請查照。

  1. 依據教育部 111 年 12 月 22 日臺教社(二)字第 1112405687A 號函辦理。
  2. 本中心辦理 112 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下稱學校)推展家庭教育工作輔導考核獎勵計畫,為符合實務運作情況,分為學校家庭教育輔導考核第一階段(自我評鑑)及學校家庭教育輔導考核第二階段(成果分享)兩階段辦理,以瞭解本縣學校推動家庭教育工作狀況,並建構家庭教育支援服務網絡,提供學校推展家庭教育之諮詢、輔導等相關資訊,合先敘明。
  3. 承上, 40 所學校參與本年度學校家庭教育輔導考核第二階段(成果分享),並依成績評定等第,評鑑等第為「丙等」之學校將列入下( 112 )年度複評。另附上本( 112 )年度至 115 年度參與第二階段(成果分享)學校名單供參照(附件二)。
  4. 本計畫期程如下
    1. 第一階段(自我評鑑)
      1. 實施對象:本縣所屬高級中等以下學校。
      2. 繳交期限:即日起至112 年 7 月 28 日(五)止。
      3. 內容:貴校111 學年度辦理學校家庭教育成果。
      4. 辦法
        1. 學校填寫附件一自評表後,請將自評表核章後掃描(PDF)免備文逕寄至承辦人信箱: yiren0710@hlc.edu.tw 。
        2. 承辦人將於收信後 3 個工作日內以電子郵件回覆;若無收到回覆訊息,請致電中心詢問。
        3. 自評表之佐證資料如公文、照片等,請留存學校備查,寄至中心。
    2. 第二階段(成果分享)
      1. 實施對象: 40 所學校,如附件二名單。
      2. 111 年度評鑑等第「丙等」之學校,評鑑成績不列入本(112)年度評比,並於第二階段(成果分享)結束後函知評鑑結果。
      3. 場次:暫定於 112 年 10 月 23 日(一)、 112 年 10 月 25 日(三)、 112 年 10 月 27 日(五)。
      4. 地點:花蓮縣政府第二會議室。
      5. 第二階段(成果分享)相關事宜將於 9 月份另函通知;若因疫情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變更時間及地點亦同。

稽催學校名單:

秀林國中、文蘭國小、光復國小、西富國小、靜浦國小、瑞北國小、長良國小、崙山國小、卓楓國小
主辦單位: 家庭教育中心
承辦單位: 家庭教育中心
發布者: 陳奕仁
連絡電話: 03-8462860#532
公告時間: 2023-06-16 10:01:00
最後修改: 2023-08-11 09:18:22
點閱數: 2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