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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
催繳
本縣111學年度第2學期「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尚未完成系統發放回報之學校以及發放回報資料有誤之學校名單如下,請盡速於7/15前完成。
- 依規定,各校應於112年 6 月 15 日前,至學產基金網站點選「助學金發放回報填寫功能」,依說明填報助學金發放事宜,請各校務必將發放證明書及印領清冊核章版或電匯資料一併上傳。
- 尚未完成資料上傳之學校:
- 發放回報資料有誤之學校皆已完成更正上傳。
主辦單位: 學務管理科>
連絡電話: 038462860#227
公告時間: 2023-07-07 16:12:00
最後修改: 2023-07-19 16: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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