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校辦理 112 學年度第 1 次按時計酬特教學生助理人員甄選招考錄取人員名冊。
依據:花蓮縣政府 112 年 9 月 5 日府教特字第 1120178384B 號及本校 112 年 9 月 14 日「112 學年度第 1 次按時計酬特教學生助理人員」甄審委員會決議辦理。
公告事項: 本校「112 學年度第 1 次按時計酬特教學生助理人員」如下: 正取:林曉琪 1 人
備註:甄選錄取人員請於 112 年 9 月 15 日(星期五)上午 9 時~11 時前,攜帶所有學經歷之相關證件正本親自至本校總務處(人事)辦理報到;逾期未完成報到程序者且可歸責於當事人者,經本校認定後,喪失受聘資格。 本次甄選皆已足額錄取,不再行辦理甄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