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提醒
有關本縣辦理「提升國民中小學本土語文(閩南語文及客語文)專長教師獎勵及補助計畫」申請清冊案,請查照。
**貴校如未在 111 學年度及 112 學年度申請「提升國民中小學本土語文(閩南語文及客語文)專長教師獎勵及補助計畫」此文存查即可
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本縣辦理「提升國民中小學本土語文(閩南語文及客語文)專長教師獎勵及補助計畫」申請清冊案,請查照。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2 年 5 月 3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20055799 號暨 7 月 28 日第 1120101422 號函及 112 年 9 月 18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20125859 號函續辦。
- 旨案係配合行政院國家語言整體發展方案( 111-115 年)推動之配套措施,以及因應後續相關查核作業,爰請貴校配合於 112 年 10 月 18 日前,將各學年度函送申請補助清冊資料上傳:
- 檔名請敘明申請學年度及縣市/國立學校校名,例如: 111 學年度宜蘭縣、 112 學年度國立中科實中。
- 資料之格式僅限 EXCEL 檔案,檢附空白清冊檔案如附件。
- EXCEL 電子檔案請寄至本府教育處承辦人信箱彙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