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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核定幼兒園所辦理「112學年度學前融合教育教師專業學習社群」,請於文到1周內掣據請款,並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 112 年 8 月 18 日臺教國署幼字第 1120107642G 號函暨 112 年 9 月 11 日臺教國署幼字第 1120120076 號函辦理。

二、請依所提計畫及核定經費執行,並於辦理完畢 20 日內檢具本案成果報告、經費執行明細表各 1 份,如有結餘款請以支票繳回(無則免付)及花蓮縣政府補助(委辦)經費結報表 1 式 2 份報府辦理核銷。

三、檢附花蓮縣 112 學年度學前融合教育教師專業學習社群成果報告、經費執行明細表及經費結報表。

主辦單位: 特殊及幼兒教育科
承辦單位: 特殊及幼兒教育科
發布者: 李怡葶
連絡電話: 03-8462860 分機269
公告時間: 2023-11-15 14:22:00
最後修改: 2023-11-21 11:5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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