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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 【重要公告~再次提醒】教育部113年持續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在職進修學分班,請各校薦送教師參加進修 。(限國中及花蓮體中)

一、依據本府1121114府教學字第 1120225864 號函辦理。
二、不論是否有薦送,都要交校長核章的紙本薦送表至教育處學管科:均需繳交 2 份薦送表:增能學分班薦送表(附件一表 1)、第二專長班薦送表(附件一表 2),。如完全無薦送,請註明原因於薦送表空白處。
三、填報方式,請務必詳見附件。
四、公文附件檔案開啟,請用國家發展委員會 ODF 文件應用工具, 網址 https://www.ndc.gov.tw/cp.aspx?n=32A75A78342B669D
五、只有正式老師才能報名第二專長班,請務必詳見附件報名資格。

六、公文上的需求及薦送表:核章處:縣市承辦人,請修正為學校承辦人。

主辦單位: 學務管理科
承辦單位: 學務管理科
發布者: 蔡福欽
連絡電話: 03-8462860*233
公告時間: 2023-11-15 14:31:00
最後修改: 2023-11-16 11:02:55
點閱數: 8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