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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提醒 客家委員會擬與國民中小學共同辦理「2024年海外青年英語服務營」一案,請貴校踴躍向客家委員會研提申辦計畫

客家委員會擬與國民中小學共同辦理「2024 年海外青年英語服務營」一案,請貴校踴躍向客家委員會研提申辦計畫

 

  • 依據客家委員會 112 年 12 月 29 日客會綜字第 1126001487 號函辦理。
  • 為鼓勵海外青年投入國內英語教學活動,促進海內外青少年交流,讓華裔青年透過英語教學服務,增進對臺灣客家文化的認識及認同,爰辦理旨揭活動。
  • 本案辦理方式及經費編列重點臚列如下: 
    1. 活動辦理期程(暫定):
      1. 教育訓練(含始、結業式): 7 月 7 日(日)至 12 日(五),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僑委會統籌培訓。
      2. 在校服務: 7 月 13 日(六)至 26 日(五),由本會以業務分攤方式,結合參與學校辦理。
      3. 寶島參訪: 7 月 27 日(六)至 31 日(三),由學校教師帶領志工至僑委會集合地點,續由僑委會辦理。
      4. 成果分享會: 8 月 1 日(四)。
      5. 送機: 8 月 2 日(五)。
    2. 志工分配:視情況分配 6 至 8 名志工。
    3. 作業期程:學校申請計畫書(含經費概算表)請於 113 年 2 月 20 日前提報本會審查。
    4. 經費編列項目與標準:
      1. 本會分攤經費以新臺幣(以下同) 25 萬元為原則,貴校自籌至少 500 元,倘實際總經費較原計畫編列金額低,自籌款將按比例酌降;惟考量偏鄉地區學校因環境設備等資源取得不易,若有特殊需求,得於申請計畫書中敘明,函請本會專案處理,總經費以 30 萬元為上限。
      2. 本計畫經費不得核列設備費;為利學校執行所編經費,本會原則同意於合理範圍內可自行勻支使用。
  • 本計畫請於 113 年 9 月 27 日前,辦理結案請款,並檢附收據、總經費支出明細表、支出機關分攤表及成果報告書(含電子檔)各 2 份送客家委員會憑辦(本案核銷方式採就地審 計,本會得視業務需要派員實地訪查經費實際支用情形, 相關原始憑證請貴校依相關規定妥慎保存,以備查核)。
  • 檢附「2024 年海外青年英語服務營」之辦理方式及經費分 攤說明,及「申請暨初審意見、勘查紀錄表」、「承辦學 校申請計畫書」(含經費概算表)格式以及「客家文化重 點發展區」各 1 份。
主辦單位: 教育處課程教學科
發布者: 蔡貴堂
連絡電話: 03-8462860分機575
公告時間: 2024-01-02 11:02:00
最後修改: 2024-01-02 11: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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