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 113 年 1 月 4 日臺教授體字第 1130000796 號書函辦理。
二、113 年度運動科學支援競技運動計畫申請:
受理日期:自發文日起至 113 年 3 月 8 日止
請備文正本函送國立體育大學(運動科學支援競技運動專案管理團隊)彙辦,
同時以副本函送教育部體育署。
三、本案申請表件及相關資料電子檔
請另以電子郵件傳送至tony0813@ntsu.edu.tw (陳彥豪助理, 03-3283201#2303 ),
郵件主旨請註明「校名(單位名)及 113 年度運動科學支援競技運動計畫申請補助資料」,
以利資料彙整及後續審查程序。
四、為擴展運動科學支援各亞奧運特定體育團體培育優秀或具潛力運動選手訓練之廣度,支援對象為各亞奧運特定體育團體培育之優秀或具潛力運動選手之計畫,列為 113 年度優先補助案件。
五、檢附「教育部運動發展基金補助運動科學支援競技運動作業要點」及申請表件格式各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