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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重要 調查 ?國中開課經費第2期申請?有關本縣辦理112學年度「本土語文(閩南語、閩東語、客 語及原住民族語)及臺灣手語國中開課經費」第2期經費申請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一、依據本府 113 年 1 月 22 日府教課字第 1130017318 號函辦理。

二、旨揭開課經費第 2 期款撥付案,請貴校於本(113)年 2 月 5 日(星期一)下班前,依第 1 學期實際執行情形,預估第 2 學期所需開課經費(含第 1 期不足款),填妥並核章「112 學年度本土語文(閩南語、閩東語、客語及原住民族語)及臺灣手語國中開課經費第 2 期申請一覽表(詳附件可編輯 WORD 檔)」,免備文逕寄至本府教育處課程教學科。

三、請各校務必估算正確,倘若因各校計算有誤或未按期限繳交第 2 期款申請一覽表,致貴校第 2 期款不足,不足的部分由各校自行負責。

四、隨文檢附「112 學年度國中本土語文(閩南語、閩東語、客語及原住民族語)及臺灣手語開課經費【第 1 期】核撥一覽表」供各校參考。

主辦單位: 花蓮縣政府教育處
承辦單位: 花蓮縣政府教育處
發布者: 杜英傑
連絡電話: 038462860#573
傳真號碼: 8572660
公告時間: 2024-01-22 15:46:00
最後修改: 2024-01-22 16: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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