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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補助貴校「代理教師、教保員及臨時人員健康檢查費」核定經費一覽表 ,請以下尚未掣據之學校於113年3月6日(星期三)前,將收據送至教育處學管科(會計子目CC3015),請查照。
一、依據 112 年 9 月 22 日府人福字第 1120192604 號函辦理。
二、本案由本府 113 年度「532 國民小學教育計畫-53200102 國民小學學務管理及獎補助-721 補 (協)助政府機關(構)」項下支應。
三、請各校於 113 年 11 月 30 日前依簡化流程,檢具結報表 1 式 2 份至本府辦理經費核銷事宜。如有結餘款請透過財政收支系統繳款書作業繳回,繳款書應說明事項請註明本府教育處預算計畫及結餘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