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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函轉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113年單親培力計畫相關資料(如附件),敬請貴校協助公告,以利單親家長依限提出申請,請查照。
- 依據花蓮縣政府 113 年 2 月 15 日府教終字第 1130031167 號函辦理。
- 旨揭計畫係補助獨自撫養 18 歲以下子女之單親父母就讀大 專院校及高中(職)學費、學雜費與學分費,及於修業年限 內因上課無法照顧小學階段以下子女或 18 歲以下身心障礙 者子女臨時托育費。
- 本計畫第一階段受理申請時間為 113 年 2 月 24 日至 113 年 3 月 25 日止,請惠予轉知單親家長提出申請,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委託辦理單位:財團法人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聯絡人及電話:韓小姐, 02-2321-2100 轉 200 、 201 。
主辦單位: 家庭教育中心>
連絡電話: 03-8462860#532
公告時間: 2024-02-20 17:15:00
最後修改: 2024-02-20 17: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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