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 113 年 2 月 20 日臺教授國字第 1130024305 號函辦理 。
二、簡章第 2 頁將「國立光復高級商工職業學校」招收之「餐飲 管理科」加註為:雙語實驗班;「花蓮高級工業職業學校」之 「資訊科」加註為:內含原住民族實驗教育班 1 班。請貴校加強宣導,以維學生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