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內容區

花蓮縣政府教育處處務公告

:::

主內容區域

花蓮縣政府教育處 RSS訂閱
日期從
關鍵字
107127

公告 「公立高級中等學校提供場地設施設備辦理甄選及推廣教育等收支管理作業規定」第1點,業經國教署於中華民國113年2月16日以臺教國署主字第1130013508A號令修正發布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3 年 2 月 16 日臺教國署主字第 1130013508B 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 下載。

三、若對本行政規則修正有任何疑問,請逕洽國教署主計室林小姐,電話:(04)3706-1618 。

  • 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就貸款彙報系統操作手冊.pdf
    1) 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就貸款彙報系統操作手冊.pdf
  •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0215函文-1130031684.pdf
    2)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0215函文-1130031684.pdf
主辦單位: 教育設施科
承辦單位: 教育設施科
發布者: 李述奇
連絡電話: 03-8462860#306
公告時間: 2024-02-21 17:15:00
最後修改: 2024-02-21 17:18:05
點閱數: 760

下中左區域內容

頁尾區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