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本縣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學區劃分及新生入學分發作業要點第六點規定:各國民小學應以前一年12月31日為應屆畢業生戶籍所在之基準日編製入學國中名冊,本處業於113年3月13日更新校務系統六年級學生之戶籍資料,惟更新之戶籍資料僅限於112年12月31日設籍於本縣之學生,爰請各校務必校對及確認後,再行造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