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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教保服務機構推動本土語 言及在地文化融入教保活動課程原則」第3點,業經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於中華民國113年3月13日以臺教國署幼字第1135600281A 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行政規則修正規定各 1份,請查照。
一、依據國教署 113 年 3 月 13 日臺教國署幼字第 1135600281B 號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 law.moe.gov.tw)下載。
三、若對本行政規則修正有任何疑問,請逕洽國教署李先生,電 話:(02)7736-743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