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國立臺南大學 113 年 4 月 15 日南大視訓字第 1130006686 號函辦理。
二、依據國立臺南大學「視障教育與重建中心年度計畫」辦理。
三、收件時間: 113 年 5 月 6 日至 5 月 10 日(以郵戳為憑)。
四、收件單位:國立臺南大學視障教育與重建中心(臺南市中西區樹林街二段 33 號)。
五、檢附相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