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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檢送「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申訴及再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 及運作辦法」第2條修正條文對照表勘誤表1份,請查照更正。

  1. 依據教育部 113 年 4 月 23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135801589A 號函辦理。
  2.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申訴及再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 112 年 12 月 18 日以臺教授國部字第 1120174186A 號令修正發布在案。
主辦單位: 學務管理科
承辦單位: 學務管理科
發布者: 張馨文
連絡電話: 03-8462860#232
公告時間: 2024-04-25 11:27:00
最後修改: 2024-04-25 13:3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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