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友善校園人權環境指標及評估量表暨 113 年度中央對地方一般性補助款考核項目辦理。
二、填答對象:本縣體育高中、國中小之學生、教師、行政人員及家長。
三、填答方式:請學校依下方說明,協助線上填答問卷。
(一)學生部分:
1 、「30 班以下學校」:國高中每年級及國小 5 、 6 年級各 1 班。
2 、「31 班以上學校」:國高中每年級及國小 5 、 6 年級各 2 班。
(二)教師、行政人員及家長部份:
1 、「6 班以下規模」:教師、行政人員及家長各 1 位。
2 、「7 班至 20 班規模」:教師、行政人員及家長各 2 位。
3 、「21 班以上規模」:教師、行政人員及家長各 3 位。
四、填報連結:
(一)學生版: https://forms.gle/XtPCV8GtzGQ4kJfm7
(二)教職員工、家長版: https://forms.gle/Vdcz1KKjJHsKuCFd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