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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東書籍 CC3025 :光復國中、太平國小
一、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專款補助「花東地區接受義務教育學生書籍費、學校用書」經費,請於文到 7 日內依各計畫核定金額分別掣據,免備文寄(送)至本府教育處(花蓮市達固湖灣大路 1 號)學務管理科俾憑撥款。
二、各補助經費核定文號及會計子目如下:
(一)「112 學年度花東地區接受義務教育學生書籍費第 2 期款」會計子目 CC3025 ,核定文號 113 年 5 月 13 日府教學字第 1130092004 號。
(二)「112 學年度第 2 學期補助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校用書經費」會計子目 CC3026 ,核定文號 113 年 5 月 13 日府教學字第 1130092005 號。